我局依据《医疗机构管理条******有限责任公司等单位提交诊所备案、撤销备案、医疗机构变更等申请,按要求予以办理,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:
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,请在公告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,向公告单位反映,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,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加盖公章,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署实名和联系方式。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,不予受理。联系股室:社会事业审批股,联系电话:0832-******、0832-************街道-304号,邮政编码:641200。
资中县行政审批局
2024年6月14日
县行政审批局 资中县行政审批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