隆昌市城区停车场建设项目(******小学地下停车场)施工标段
补疑03号
致各潜在投标人:
本项目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中:“12.4.1 付款周期
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:按工程月进度的70%进行支付。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拨付至合同价的70%(需扣除预支付的安全文明施工费),审计结束后拨付至审定金额的97%,剩余3%作为质保金;两年质保期满后,工程无重大质量问题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支付。”修改为:“12.4.1 付款周期 1、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:按工程月进度的80%进行支付。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拨付至合同价的80%(需扣除预支付的安全文明施工费),审计结束后拨付至审定金额的97%,剩余3%作为质保金;两年质保期满后,工程无重大质量问题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支付。”
2、本项目招标文件须知前附表“1.4.1投标人资质条件、能力和信誉 (2)财务要求:?近 3 年(限定在3年以内)无亏损;”修改为:“(2)财务要求:?无财务要求。”
3、本项目招标文件须知前附表:
3.5.2 |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| ?无 ?有,具体要求:近 3 年 |
修改为:
3.5.2 |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| ?无 ?有,具体要求:近 3 年 |
4、本项目招标文件须知前附表:
3.5.3 |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| ?无 ?有,具体要求:2021 年 01 月 0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|
修改为:
3.5.3 |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| ?无 ?有,具体要求:2021 年 01 月 0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|
5、其余不变,由此带来不便敬请谅解!
招标人:******有限公司
招标代理机构:******有限公司
2024年04月07日
附件信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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