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项目基本情况
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:N************
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:威远县2023年川中川南大豆玉米复合种植产业集群项目(一飞三防)
首次公告日期:2024年03月20日
二、更正信息
合同包1:
更正事项:采购结果
更正原因: 威远县2023年川中川南大豆玉米复合种植产业集群项目(一飞三防)于2024年3月20日发布了结果公告后收到质疑函,根据《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》(财政部令第 94 号)第十六条 采购人、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,或者成立但未对中标、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,继续开展采购活动;认为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、成交结果的,按照下列情况处理:(一)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质疑,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,澄清或者修改采购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;否则应当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。本项目质疑成立,作废标处理,并重新组织开标。更正内容:
原公告的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:按照发改价格(2015)299号规定,向成交供应商定额收取代理服务费人民币18000元(大写:壹万捌仟元整),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以转账的方式支付。,更正为:无。
原公告的合同包1中标状态:中标,更正为:未中标。废标原因为:威远县2023年川中川南大豆玉米复合种植产业集群项目(一飞三防)于2024年3月20日发布了结果公告后收到质疑函,根据《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》(财政部令第 94 号)第十六条 采购人、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,或者成立但未对中标、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,继续开展采购活动;认为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、成交结果的,按照下列情况处理:(一)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质疑,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,澄清或者修改采购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;否则应当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。 本项目质疑成立,作废标处理,并重新组织开标。。
原公告的合同包1代理服务费金额:1.8000(万元),更正为:0.0000(万元)。
原公告的合同包1代理服务费收取对象:中标(成交)供应商,更正为:无。
其他内容不变
更正日期:2024年03月25日
三、其他补充事项
******财政局监督电话:0832-******。
******财政局地址:威远县严陵镇东街209号。
******财政局邮编:642450。
******财政局。)
四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,请按以下方式联系。
1.采购人信息
名称:******农村局
地址:四川省内江市威远县河东街54号
联系方式:******
2.采购代理机构信息
名称:******有限公司
地址:******居商贸城6幢(商贸城二期)4层17-20号
联系方式:******838
3.项目联系方式
项目联系人:黄女士
电话:******838
******有限公司
2024年03月25日
相关附件:
(产业集群项目)一飞三防-废标函.pdf 威远县2023年川中川南大豆玉米复合种植产业集群项目(一飞三防)-文件集.zip