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拖拉机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》(农办机〔2021〕1号)、《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四川省公安厅关于切实做好拖拉机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》(川农发〔2021〕121号)等规定,******公安局关于变型拖拉机禁行的通告(征求意见稿)》予以公布,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。如有修改意见,请于30日内将意见以信函方式或电子邮件反馈我局,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7日(信函方式以寄出邮戳时间为准)。
******农村局农机监理所(南充市顺庆区丰登路213号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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******农村局 ******公安局关于变型拖拉机禁行的通告(征求意见稿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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******农村局
2024年11月18日